新北市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在擔任台中市建設局長時,於2014年市長選舉投票期間,在個人臉書網頁以點按「分享」方式,刊登「請看吳淡如所寫的林佳龍故事…現代版的陳世美」文章給網友,林佳龍自訴吳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。台中地院依傳播不實罪,判吳4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褫奪公權1年;台中高分院駁回吳上訴,緩刑2年。吳上訴最高法院,最高院今駁回確定。吳世瑋是胡志強擔任市長時的建設局長,他2014年11月21日於臉書個人網頁上分享「請看吳淡如所寫的林佳龍的故事,了解他當年如何嫌貧愛富,為了娶奇美企業富家女,拋棄跟他多年,協助他留學女友的故事!這也是一個現代版的陳世美的故事!」文字。文字下方並附有林佳龍半身照的網址,點選可連結到「主題:現代畜生林佳龍之專題報導」、「自古才子難相處--林佳龍的故事」文章。法官查出,吳淡如著作「做個好命女」中「自古才子難相處」文章,完全未提到林佳龍;吳淡如也說,文章屢被用來攻擊林,覺得莫名其妙。最高法院認為,吳世瑋沒有查證,就將足以毀損林佳龍名譽的事情傳播於眾,具有意圖使人不當選而傳播不實故意,而吳卻辯稱是「誤信文章是真的,沒有惡意」,理由不足為採。而林佳龍當時為台中市長參選人,是公眾人物,言行雖可受公評,但吳「完全未查證」,顯無相當理由確信這些文章內容是真的,無法免責。吳世瑋在事發後與林佳龍和解,刊登道歉啟事,台中高分院因此予以緩刑。台中市長林佳龍自訴前建設局長吳世瑋違反選罷法,吳被判刑4月,得易科罰金,褫奪公權1年,緩刑2年確定。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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